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国外资讯 » 日本 » 正文

日本部分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及食品、添加剂等残留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31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信息中心    浏览次数:832    评论:0
导读

2013年10月2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食安发1022第2号公告,部分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2013年厚生劳动省令第121号)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2013年厚生劳动省公告第337号)。

    2013年10月22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食安发1022第2号公告,部分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2013年厚生劳动省令第121号)及食品、添加剂等规格(2013年厚生劳动省公告第337号)。一是在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附表1中追加氧化钙,此次修订未设定使用标准,但是在使用时应做好生产工艺管理,在食品中添加时达到使用目的即可,不用过量。

    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是设定杀菌剂isopyrazam、杀虫剂imicyafos、氯虫酰胺( Chlorantraniliprole )、氰霜唑(Cyazofamid)、呋虫胺(dinotefutan)、乙基多杀菌素(Spinetoram)、杀菌剂(Pyriofenone)、稻丰散(Phenthoate)、氟啶草酮(Fluridone)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

    同时删除阿克洛胺(aklomide)、莎稗磷(anilofos)、除线磷(dichlofention)、蚜灭磷(vamidothion)、哒嗪硫磷(pyridafenthion)、代森环(milneb)、他巴唑(Methimazole)在食品中的残留标准。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1310/31/50487.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