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上海食安办和上海食药监局公布了第四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上海燕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徐志国等10名责任人被列入食品生产经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失信企业及负责人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还将面临5年的食品业“禁足期”。
据这份黑名单,上海燕羽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回收的餐厨废弃物中油脂作为食品原料加工成菜肴后供应,被处予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工具和原料、没收违法所得100152元、罚款1001520元的处罚。其责任人徐志国面临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处罚。
同样将回收的餐厨废弃物中油脂作为食品原料加工成菜肴后供应,上海学俊宋纪香辣蟹店被处予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罚款10628586元、没收违法所得1062858.60元及相关违法物品的处罚,其责任人陈慧晓面临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禁足”。
此次黑名单中还集中公布了一批麻辣烫、小龙虾中违法添加罂粟的企业。上海市青浦区红波小吃店、上海市青浦区俞传柱小吃店、上海市青浦区雅楠小吃店三家店铺,在制作的“麻辣烫”、“麻辣烫底料”过程中均添加罂粟壳供应给消费者,三家店被处予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罚款50000元。三家店的责任人苏红波;尹素梅;姜贵羊、何来香面临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位于嘉定的诸翟小艾龙虾店两名责任人艾亿林、何涛,在用于加工小龙虾的原料中添加罂粟壳,制成菜肴后供应给消费者,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另外,上海顾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保健食品,被以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其责任人王俊晓因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