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启江 陈瑷 记者程伯全 发自四川 日前,记者从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叙永县食药监局查获一起经营不合格冷冻食品案件,没收商家43种不合格食品,罚款20万元。
3月12日,叙永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叙永县某小学对面有一冻库,冻库内混装有冷食、火腿、串串等。接到举报后,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决定火速出击。该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立即对被举报的冷冻库进行了检查,发现无检疫标志的肉类食品7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6种,腐败变质有异味的食品1种,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共19种。执法人员当场按程序对合格食品及其他涉案物品依法予以扣押。
3月12日,该局依法对此案进行了立案,并开展了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多方面的取证工作,案件事实清楚明了。该冻库从成都购进猪副产品、鸡副产品、鸭副产品等预包装食品在冷冻库内冷冻并销售。在采购和经营食品过程中,当事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规范经营,导致冷冻库内的食品存在无检疫标志、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诸多问题,共有43种食品不合格,货值金额合计70099.6元。4月29日,该局对当事人经营不合格冷冻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食品,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近年来,叙永县食药监局查处的不合格食品第一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