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在端午节前夕,省质监局对我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粽子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了全省32家粽子生产企业的70批次产品。经检验,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较去年同期提高了3.6个百分点。
抽检结果表明,我省今年的粽子传统品种多,质量整体水平较好。但在此次抽检中发现共有3家生产企业3批次粽子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其中,1批次样品未标注制造者的厂名,1批次样品未标注营养标签,1批次样品未标注产地和营养标签。对此,省质监局已责成有关省辖市质监局依法进行后处理工作,督促并帮扶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同时,省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粽子时,要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购买粽子时要到有冷藏冷冻设备的正规超市,选择有信誉的生产厂家,并注意查看包装上的相关信息。二是选购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应按照标签所示保存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签指示的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注意不要购买和食用涨袋或漏气的粽子。三是对于超市的散装粽子应少量购买或现吃现买。四是老人、小孩及胃肠功能不好的人以及病人少食。另外,消费者若发现生产企业的粽子存在质量问题时,可拨打质监部门投诉热线12365进行举报。(记者 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