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明 唐兆萍
近年来,标签不合格问题已成为影响中国食品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重要因素。统计显示,2010年以前国外通报出口食品不合格信息中,标签不合格率约占通报总量的5%,2013年出口食品标签问题占国外通报总量的11.14%。其中以输美食品尤为突出,2014年上半年,输美食品因涉及标签不合格问题占到美国通报总量的22.4%。
近期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出台或更新了关于食品标签的强制性法规,对标签标识提出更严格要求。总体来看,国外食品标签法规的变化呈现三大趋势:
一是更加关注食品营养健康,食品标签更加醒目,更易被理解。今年2月,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一项食品营养成分标签改革方案,要求生产商必须在产品包装显著位置用加大字体注明食品总能量和反式脂肪含量。无独有偶,英国食品标准局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行“红绿灯食品标签”,要求食品生产厂商在包装正面的显著位置使用像红绿灯一样的红、黄、绿三种颜色,标注该食品中所含的脂肪与饱和脂肪、糖类、盐类含量的高中低三个水平。墨西哥于今年2月14日修订了食品及无酒精饮料的标签要求,要求此类产品必须在标签上“明确且醒目”的标注总能量、脂肪和饱和脂肪、总糖量和盐分含量。这些关于食品标签的新规,都能够帮助消费者在不贴近食品包装的情况下了解食品中不利于身体健康成分的含量,在最短时间内挑选出营养均衡的健康食品。食品标签发展的总体趋势已由单纯的标注食品成分,发展到对特定成分、营养健康、视觉效果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对消费者健康导向的重视程度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二是食品标签紧跟当前食品安全热点,重视知情权和消费权益。韩国拟要求将在该国销售的所有含转基因成分超过3%的“转基因食品”、“基因重组食品”和“含转基因成分食品”统一标注为“转基因食品”,此举对韩国市面上销售的含转基因成分的食品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分别于今年5月、7月起要求所有进口食品必须提供转基因证书,在产品的标签中标注转基因含量,否则禁止进口。美国专门颁发了《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要求除特定食品外,所有在美国销售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过敏源标注要求。欧盟将于2014年12月13日实行食品标示法规,该法规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配料表中对过敏源存在情况进行标示。以上标签法规的出台更趋向于关注转基因和过敏源食品安全热点,同时通过在标签标注以上信息,使消费者更加注重知情权。
三是标注细节更加严格,某些法规已形成技术性贸易措施。美国刚刚通过的《肉类原产地标签》要求所有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肉类,包括进口肉类产品和进口加工肉类产品,都必须注明原产地,这一规定已引发同属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抗议,认为该规定损害了贸易便利。该规定一旦实施,将对中国的输美肉类出口企业造成较大影响。5月2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食品卫生管理法施行细则》修正草案,对食品标签中的内容物净重、食品制造厂商、标示字体大小等做了重新规定,导致多家出口企业为此不得不重制印刷标签,增加了出口成本,加大了退货风险。
为确保出口食品能够在进口国顺利通关,检验检疫部门建议:首先是加紧对国外出台食品标签法规的研究,组织专家提前介入,加大对相关食品出口企业的标签指导,帮扶企业积极应对;其次是出口食品相关企业应积极收集、跟踪进口国标签法规最新修订动态,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应对方案,对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调整改进,加强自身抵抗风险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第三是积极借鉴国外食品安全标签内容,完善改进我国食品安全标签规定,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保护消费者健康。《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