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波口岸退运了3批进口运动营养食品。据悉,该3批运动营养食品均从美国进口、重25.6吨、货值7万美元,不合格原因包括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违规添加化学物质等,已作退运处理。经分析,造成此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是美国等国家与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不一致。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食品企业:在签订进口合同前应对产品作风险分析,通过标签审核、产品预检验等方式了解进口的食品是否符合我国标准及法律法规,提前把好质量关,避免因此产生经济损失。
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非法添加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参考以下原则:一是不属于传统上认为是食品原料的;二是不属于批准使用的新资源食品的;三是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物质的;四是未列入我国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营养强化剂品种名单(《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及卫生部食品添加剂公告)的;五是其他我国法律法规允许使用物质之外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