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依据福建检验检疫局和山东检验检疫局的检测结果,发布对从美国相关公司进境苜蓿草进行为期6个月检测的公告,可谓行动迅速、决策果断,为严防国家未经许可的转基因成分入境起到了关键作用。
苜蓿草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豆科牧草,因其蛋白含量约占总干草质量的17%~20%,与其他豆科牧草相比,其营养价值丰富,是一种极好的饲料作物。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肉及奶制品需求量明显增加,养殖业对苜蓿草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而国产苜蓿草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均无法满足畜牧生产的消费需要,进口量持续增加。截至今年7月份,在我国注册的美国苜蓿草生产厂商已达71家。上半年,仅青岛口岸进口苜蓿草就达8万吨。
一、美国反对转基因苜蓿草商业化的呼声很高
2010年3月,超过20万人向美国农业部(USDA)提交了针对农业部关于转基因苜蓿“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DEIS)”的影响和实质内容,提交了他们的评论意见。但美国农业部仍然批准了美国转基因生物巨头孟山都公司研发的抗甘草磷苜蓿草品种。美国有些非政府组织,如“全国有机联盟”(NOC)、“食品安全中心”(CFS)、有机消费者协会、“食品和水源监督”组织等反对声此起彼伏,且多数种植户也反对转基因苜蓿草的种植。
转基因苜蓿草通过饲料进入动物养殖的食物链,致使牛肉、羊肉、鸡肉、蛋类及乳制品等成为转基因产品。而实际生活中,相关企业违背国家法规,没有对这些产品加贴转基因标识,从而导致人们误食转基因产品。这些悄悄进入的转基因生物食品,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影响。
转基因苜蓿草的种植增加了农药草甘膦除草剂的使用,其高毒性污染了环境,给环境带领了巨大的负担,同时农药不可避免侵入到苜蓿草作物中去,将农药的毒性带入食物链,影响人畜健康。
基因漂移现象导致转基因苜蓿草的基因定值于其他作物,致使非转基因的有机作物、有机食品面临困境甚至绝地。尽管有些美国企业讲,他们种植的是非转基因苜蓿草种子,且是坚定的非转基因维护者,但基因的漂移、分散的种植,难以保证其产品质量安全。
2012年,美国学者杰弗里·斯密斯先生在北京展示其在抗草甘磷转基因玉米、大豆、饲料及流产动物尸体上发现的“不明致病菌”,这也许是解释为什么食用转基因产品的动物的不育、不孕、流产等现象增加的原因之一。
二、我国应强化监管严防转基因苜蓿草入境
随着我国草食畜禽特别是奶牛饲养量的增加,对植物类饲料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我国进口饲料类植物已成必然。
一是充分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对入境转基因产品的监督。我国于2001年5月23日由国务院发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为管理和规范转基因生物的研究与实验、生产与加工、经营及进出口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保护我国农业生产和可持续发展,保护我国的生态和环境是十分必要的。对此,我们应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强化监管,规范转基因产品入境,坚决杜绝国家未批准的转基因产品入境。一旦口岸检出,要求其限期出境。
二是加快开发转基因产品的检测确证方法。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导致商品的流通速度加快。如果不构建、储备快速准确的转基因产品检测方法,不能对相关产品进行快速转基因性能甄别,国外转基因产品进入国内是迟早的问题。检测内容主要是该批产品是否为转基因产品、该转基因成分是否是我国允许入境的、转基因产品的百分含量以及是否为国际上公认的安全性转基因产品。这是对转基因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价和流向及用途实施监管的基础。转基因育种技术越来越隐蔽,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部门的联系和合作,更新检测技术,确保检测结果准确性。积极向FAO/WHO法典委员会反映我国对制定转基因产品国际标准的意见。
三是全面开展对转基因产品的安全性评价。转基因苜蓿草商品化的历史还非常短,其安全性、危害性如何,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进行研究和评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难度较大,需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四是督促国内企业严格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将相关规定签订在合同中,同时对我国允许入境的转基因产品及其下游产品予以申明和加贴标签,违反规定的及时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组织人员研究《生物安全议定书》的有关内容,充分利用有关条款,发挥其保障我国的贸易尤其是转基因产品贸易的作用。还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国民对转基因产品的认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要携带、邮寄国家不许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维护国门安全。
(陈长法) 《中国国门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