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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销毁一批美国进口鳕鱼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1    来源: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浏览次数:908    评论:0
导读

日前,天津检验检疫局查验发现一批美国进口鳕鱼油中含有鱼肝油成分,但货物单证中未发现相关批准文件,属禁止准入产品。该局遂对这批鳕鱼油进行了销毁处理。

    日前,天津检验检疫局查验发现一批美国进口鳕鱼油中含有鱼肝油成分,但货物单证中未发现相关批准文件,属禁止准入产品。该局遂对这批鳕鱼油进行了销毁处理。

    这批鳕鱼油是来自美国的童年时光北极DHA鳕鱼油,共计25.2千克,货值540美元。天津检验检疫局新港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货物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货物的英文标签中含有鱼肝油成分,但单证中未发现相关批准文件。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对进口含鱼肝油成分食品监管的警示通报》规定,凡含有鱼肝油成分但未取得批准的食品,不得进口。

    鱼肝油是一种从鳕鱼等海洋鱼类肝脏中提取的油状液体,属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物品,富含维生素A和D,食用不当或者过度食用会有副作用。在我国没有传统食用习惯,不属于普通食品。如若作为保健食品或者添加到普通食品中,必须取得由国家食药监总局批准的相关文件。

    检验检疫人员提醒相关企业:在从事进出口贸易时,应提前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货物准入许可等相关文件,或咨询当地检验检疫机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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