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2月3日讯(山东台记者 张聪 张洪波)去年12月,临沂兰陵出口韩国的2200吨大蒜遭遇退回。对此,兰陵县政府已向韩国驻青岛领事馆递交了材料为蒜农维权,并聘请了维权律师梳理此事。省商务厅多个处室已联合介入并关注事态发展。
去年11月,韩国政府通过招标进口临沂兰陵县产的大蒜2200吨。中标后,蒜农根据标书要求进行备货,随后在经过收货方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质检合格后,将大蒜发往韩国釜山港口。但货物到达港口后,韩国农管所以质量检测不合格为由,要求将货物返送回中国。这次大蒜退回事件直接导致兰陵县三四千户蒜农损失额1000多万元。目前,经过多方努力,退回大蒜已部分内销解决。
兰陵金亿发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加才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我们大蒜卖了不到四分之一吧,要这样算的话,(损失)还不超一千万,就包括一些费用都算上。至于大蒜以后能卖个什么价,我们得把钱收回来以后才能算准。”
目前,兰陵县政府已向韩国驻青岛领事馆递交材料进行维权,并聘请了律师。省商务厅相关处室表示,将关注事态进一步发展。
大蒜是山东口岸出口量最大的蔬菜品种,占蔬菜出口量的三分之一。对农产品出口屡次遭受贸易摩擦,专家建议,出口企业要加强国际贸易规则的学习,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山东社科院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李广杰称:“应该有完整的标书,要根据标书的要求对质量严格把关,这是第一点,第二是相关的合同要完备。政府的相关部门,应该为相关的企业,出口商,提供相关的信息,相关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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