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4月开始将要导入《食品健康机能标示制度》,该制度实施之后,企业向消费者厅提交标示内容等相关申请60天之后可进行销售,所以最早今年夏天,根据新制度进行标示的商品可陈列到各店铺上。
根据新制度,对产品可进行维持健康和增进健康相关功能标示,如“提高肝脏功能”等。但不可以进行“对糖尿病人”等对疾病的预防,治疗有帮助的标示。对象食品为生鲜食品和加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不包括含酒精产品。
企业向消费者厅提出临床研究结果或论文等可以成为标示依据的科学根据,容器上要注明“没经消费者厅长官单独审查”。
原文链接:http://www.sankeibiz.jp/econome/news/150303/ecc1503031147001-n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