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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拟修订新喹唑啉类等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16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浏览次数:826    评论:0
导读

2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发布G/SPS/N/JPN/400号和G/SPS/N/JPN/399号通报,拟修订新喹唑啉(间二氮杂苯)类杀虫剂和马拉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8日,批准和发布日期将于评议截止日期后尽快确定。

    2月2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发布G/SPS/N/JPN/400号和G/SPS/N/JPN/399号通报,拟修订新喹唑啉(间二氮杂苯)类杀虫剂和马拉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该通报的评议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8日,批准和发布日期将于评议截止日期后尽快确定。

    本次修订新喹唑啉(间二氮杂苯)类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涉及的产品涵盖了可食用蔬菜和某些根茎植物、可食用水果和坚果以及柑橘/瓜类外皮;咖啡、茶、伴侣和香料以及谷类。修订马拉硫磷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涉及的产品涵盖了肉类和可食用内脏;鱼和甲壳类,软体动物和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乳制品、鸟蛋和天然蜂蜜以及动物源性产品;可食用蔬菜和某些根茎;可食用水果和坚果以及柑橘/瓜类外皮;咖啡、茶、伴侣和香料以及谷类;含油水果、各类五谷、种子和水果;动物或植物油脂;可可和可可制品。

    浙江萧山检验检疫在此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各国对杀虫剂残留限量法规的修订较为频繁,如本次修订涉及的产品种类繁多,出口企业一方面应密切关注新调整的具体内容,及时实施有针对性的措施;另一方面,应建立健全农药残留管理体系,坚持源头控制,有效规避风险。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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