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4月21日刊登评论《如何禁得住剧毒农药》,我认为既然有了标准,只要加大监管的执行力度,就能严禁使用剧毒农药的果蔬等进入市场。基于此,监管部门不妨借鉴美国的有关措施,对有关商品进入市场实行“连坐制”,在不定时、不定期、不定人的“三不抽检”中,一旦发现问题,就让不法经营链上的所有者“一损俱损”。
前几年,青岛一些将水产品出口到美国的企业,他们都按美国的要求,采用极严格的HACCP认证,而且都必须认真地严格执行,不存在不按标准弄虚作假的问题。有关的企业不敢,担心“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也“没人敢”,因为美国人实行绝无通融可能的“连坐制”。
美国食品监管部门FDA会不定期突然派人抽检,一旦发现该地区的水产品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或者质量问题,则当地立即被判为“不可信任地区”,当地所有的关联企业都被列入“不信任名单”,企业生产的一切产品美国人全都不要了。美国人还要依据有关规定,索取巨额经济补偿。
为了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减少市场诚信的大量缺失,各地监管部门也可组织可靠的精干力量,在市场上进行抽检,一旦发现果蔬等使用剧毒农药,立即将该地区的有关店家全部停止营业,依法追究经营链上所有人的责任。触犯有关法律的,则依法处理。“乱市用重典”,除此之外,还有更好的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