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hemicalwatch消息,美国环保局已公布25种化学物质的重大新用途规则,此规则正是《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下规定的《制造前通知》的主体内容。其中9种物质受到TSCA第5部分—— 《风险同意令》的管辖。
规则中要求,凡是打算生产、进口、加工这类物质,其目的被认为是重大新用途的,当事人需至少提前90天向环保局申报。
《风险的同意令》下管辖的化学物质是指,美国环保局认为的与其相关的活动可能会对人类或环境造成不合理风险的化学物质。 同意令要求, 相关人员需采取防护措施避免直接暴露于此类物质中,或者采取其他办法减少或避免潜在的不合理风险。
详情参见:http://www.cirs-group.com/reg/news/other/6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