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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成员国仍就原产地标签争持不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6-16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次数:501    评论:0
导读

2015年5月28及29日,在欧盟理事会一个会议上,成员国与欧洲委员会就极具争议的原产地标签问题商谈,但数个成员国仍然意见分歧。

    2015年5月28及29日,在欧盟理事会一个会议上,成员国与欧洲委员会就极具争议的原产地标签问题商谈,但数个成员国仍然意见分歧。

    早于2013年2月,欧委会曾提出两项规例草案以提升产品安全。其中一项是修订消费品的一般产品安全规则,另一项则旨在加强及统一欧盟的市场监察工作,以追查不安全产品。

    在涉及产品安全的各项建议措施中,只有关于消费品的强制性原产地标签仍有争论,各成员国对此意见分歧。这项措施载入《消费品安全规例》议案第七章内,一般称为“某国制造”标签。现时,欧盟未有为非食品类消费品订立类似的强制性标示规定,而经济经营者可以自行为产品附上“某国制造”标签。

    现任欧盟轮任主席国拉脱维亚根据欧委会委托进行的一项成本与效益研究,在上述欧盟理事会会议上就《消费品安全规例》第七章规定提出一项妥协议案。拉脱维亚向其他成员国建议,强制性标签仅适用于鞋履及陶瓷业。不过,据称成员国否决了拉脱维亚的建议。

    全力支持第七章标签规定的成员国认为,除了上述提及的两个行业外,应再加入3个行业,即纺织、珠宝及家具。不过,这个建议也未获足够支持。

    2014年12月,欧盟理事会鉴于成员国的“支持”与“反对”阵营各持己见,遂要求欧委会研究强制性原产地标签建议的成本与效益,藉此推动谈判以达致可行的解决方案。一般而言,来自欧洲北部、东部及中部的成员国反对第七章条款,而南部的成员国则属支持阵营。

    欧委会的研究报告于2015年5月6日刊登,分析了第七章“某国制造”条款对6类产品的影响,分别是玩具、家庭电器、电子消费品、纺织品、鞋履及陶瓷。

    研究旨在调查原产地标签对消费者、企业及各国监管部门所产生的潜在成本与效益。研究得到相关行业协会、市场监察部门及个别公司的协助。

    研究报告指出,第七章对上述6类产品没有明显的正面影响。事实上,研究人员发现,如某类产品未有广泛使用原产地标签,又没有明确证据显示消费者对原产地感兴趣,则“某国制造”标签应不会为消费者或企业带来好处。另外,研究发现,若某类产品已广泛使用“某国制造”标签,而消费者也关心产品的原产地,则标签成本便可减少,而若干行业如鞋履及陶瓷也能够从中得益。

    在纺织业,业界的标签方法参差不齐,因此成本亦高低不一。在高档市场,由于大多数纺织品向来都附有原产地标签,所以标签成本有限。另一方面,大众市场的情况则较为复杂。生产商现时若未有为产品附上原产地标记,并使用复杂的供应链,则在确定产品的原产地时需要付出一定成本。

    玩具方面,研究认为,第七章不会为生产商或消费者带来好处。事实上,有关规例会为在全球各地经营业务的跨国公司带来额外成本。总的来说,建议规例不会产生明显益处,反而会增加业界成本。

    毋庸置疑,若“某国制造”条款落实,制造商将须付出额外成本,以适应新规定及应对竞争力的转变。纵使附上“某国制造”标签的直接成本并非太大,但制造商要正确确定产品的原产地,便须投入更大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研究发现大部分受谘询的各国监管部门认为,标签对追查不安全产品及确保产品安全等方面的作用有限。此外,研究发现,消费者一般都关心产品的原产地,但较少会在作出购物决定时考虑这个因素。此外,若采用欧盟的海关编码原则去确定原产地,则一个简单的原产地标签未必能令消费者明白或与消费者的预期相符,尤其是在多个司法管辖区生产的复杂产品,这个问题更为明显。

    欧盟轮任主席国拉脱维亚提出妥协议案,希望令成员国就上述两项规例草案达成协议,但现时事与愿违。虽然如此,成员国就两项规例草案已争论了逾两年,除了原产地标签外,其他条款的争议性不大,相信于不久将来可达成最终协议。成本与效益研究将可发挥重要作用,为成员国达成协议提供依据。

    成本与效益研究载于以下网址: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newsroom/cf/itemdetail.cfm?item_id=8263&lang=en&title=Study%3A-Implementation-of-the-new-regulation-on-market-surveillance---indication-of-ori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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