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暴利、假冒——“进口神户牛肉”发出多少警示
新华网上海6月16日电(记者周琳、朱翃)号称听着音乐、喝着啤酒饲养出的“神户牛肉”,受到了多少吃客的追捧,甚至俨然成了高端、精致生活的代名词。
可你不知道的是:自2001年日本暴发疯牛病疫情后,国家质检总局已禁止从日本等国家进口包括牛肉在内的畜产品,目前禁令尚未解除。也就是说,市面上宣称的日本牛肉,要么产地造假,要么是走私产品。
上海市公安等部门近日公布的一起特大跨国走私食品案件显示,走私者从日本发货,使用多种“隐匿术”,经由柬埔寨、泰国、老挝等国家,进入中国境内。那么,市面上到底有多少来路不明的走私牛肉?经由检验检疫、海关、流通、餐饮等多个环节,走私肉缘何依旧畅行其路?新华社记者进行了追踪采访。
辗转5国、价格翻20倍——走私“日本牛肉”暴利十足
2014年10月,上海市长宁公安分局发现辖区内一家名为“響家”的日料店,打出广告销售所谓的“日本神户牛肉”,随即介入调查。
上海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副支队长钱洪伟介绍,由于日本于2001年发生过疯牛病,2010年又发生了口蹄疫,因此我国禁止从日本进口牛肉。“如果这家店销售的牛肉不是日本进口的,则涉及虚假宣传或欺诈;如果这牛肉的确是从日本运来的,则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以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
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向这家餐厅销售“日本进口牛肉”的日本企业同时还向松江、黄浦等十多家高档餐厅、日料店销售,规模之大令人咋舌。仅从去年10月至今年3月的半年时间里,他们就走私、非法销售了“日本牛肉”至少百吨,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日本籍犯罪嫌疑人山内某某系“日本东藏株式会社”负责人,其在日本遥控指挥犯罪团伙成员将日本牛肉出口至柬埔寨。在柬埔寨,他们去除外包装后将牛肉转运至泰国清莱。在泰国,他们将牛肉混在水果中装进集装箱,以“水果”、“副食品”等名义再转运至老挝口岸,然后再由中方人员在西双版纳口岸入关,转运至昆明,然后再以火腿的名义空运到上海、北京等地。
今年3月,警方在掌握了这一团伙的“全产业链”后进行收网。在上海、昆明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查获牛肉等冻品13吨。目前,已有17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主要嫌疑人山内某某也被警方成功收网。
之所以愿意将牛肉如此“辗转腾挪”,一方面是为了逃避警方的打击,另一方面也是暴利诱惑着他们。
“他们从日本市场购买的牛肉只有每公斤200至300元人民币;入关以后,他们的批发价就涨到了2000至3000元。”钱洪伟介绍说,“而到了最终的销售环节,这些所谓的‘日本顶级进口牛肉’的售价则高达每100克300至500元,相当于每公斤3000到5000元。”
正是这种暴利,使得冻肉的走私链条近年来以几何倍数增长,线上线下走私、售卖走私冻肉的情况日益猖獗。“这些未经检验检疫、可能含有‘疯牛病’、‘口蹄疫’等病毒的走私牛肉进入千家万户、各色餐厅后,将直接威胁公众的身体健康。”上海市公安局民警陆峰说。
冻品转港、活牛走私——“走私牛肉”数目惊人
走私肉到底在市场上有多少,很难有人能给出权威的数字。
但是仅2015年上半年,见诸报端的走私肉案件就有多起:深圳查获超6000吨、货值达3。45亿元特大走私冻肉案;江苏查获来自巴西疯牛病疫区的牛肉,销售金额仅连云港地区就达1亿多元……
“根据我们的估算,近两年国内走私牛肉的总量在每年200万吨左右。”国家肉牛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曹兵海说,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14年我国牛肉产量689万吨计算,相当于走私牛肉占了市场份额的近四分之一。
然而重拳之下,乱象仍存。记者9日以预订的名义,致电了上海多个餐厅,都表示“神户牛肉”依然在售,但对于产地却说法不一。有说是大连的,有说是国产的,但也有餐厅说确保是老板从日本带回来的5A级牛肉,但需要提前预订。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走私牛肉之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会直接将活牛经由云南边境走私入境,或通过周边地区转港。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颖廉说,根据估算,我国走私牛肉主要来自于印度、巴西和美国。这些牛肉一些“洗白”成中国肉售向餐饮店,一些直接以走私便宜肉的身份公然出售。“巴西产的牛肉,到岸价格都比国内的价格便宜很多,这怎么挡得住呢?”
而与暴利相比,处罚力度并不大。上海市公安局食药侦总队侦查员李猛(化名)告诉记者,对于在互联网平台销售的走私肉品,多数进口食品卖家并不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但由于单笔成交额不大,未构成刑事犯罪,对其只能实施行政处罚。对于线下的一些餐厅,如果不能证明其是在“明知”的情况下购买和销售走私肉品,大多也只能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走私牛肉到底归谁管——这事必须弄清楚
从进口检疫、海关到流通、餐饮等诸多食品监管环节,为什么连一块小小的走私牛肉都挡不住?而实际监管的难度在于,对于这样的进口食品,到底归谁管说不清楚。
胡颖廉告诉记者,就走私肉而言,质检总局的检验检疫部门是全国垂直的体系,管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监管;海关负有缉私的功能,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进入国内流通市场后,应该是食药监部门来管;但因为是进口农产品,和农业、商务部门也有一定关系。
专家认为,这种“多龙治水”的监管体制,推诿和扯皮常常出现。“市场有需求,仅仅从末端去压、打,这不是一个办法。”胡颖廉说,打击收缴的走私肉不能拍卖,只能深埋或高温焚烧,地方政府还得贴钱。“这相当于赔本买卖,一些部门怎么可能有积极性呢?”
江苏省南通市食药监局副局长缪宝迎2014年12月曾撰文表示,进口食品到了国内市场,应属食品流通监管部门监管。然而在走私牛肉案中,这种职责的确认并不清晰,从法律层面也缺少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哪些食品合法入境、入境后的流通走向等,负责进出口的检验检疫部门与其他食品监管部门并没有沟通协调机制。因此除了检验检疫局,其它部门对进口食品的“避让”行为,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并不奇怪。“进口食品与国产食品,在标准执行、标识规范、违法处罚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脱节现象。如果不从体制、机制方面作必要的调整,类似事件将很难避免。”
“究竟哪些国家是合法进口,哪些国家属于走私,消费者不清楚。”曹兵海说,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百姓说监管不力,监管说人手不够,应在餐饮店、农贸市场里明示哪些是合法的,让消费者成为“把关人”,形成全民监督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