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瓶82年的拉菲”,一听这是烧钱的主儿。“来一盘82年的凤爪”,这又是哪儿来的大神,你听过吗?
这回叫你开开眼。今年6月份,海关总署在国内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查扣冻鸡翅、冻牛肉、冻牛猪副产品等10万余吨。其中不但有“80后”鸡翅,还有“70后”猪蹄。“资历”最老的鸡爪,包装日期显示封存于1967年……妈呀,这快存了半个世纪了,这肉堪称名副其实的“僵尸肉”了,吃完,你也离“僵尸”不远了吧。
在历史上,“僵尸肉”第一次作为丑闻主角出现,是在1898年的美西战争期间。当时,美国战争部以极低价格从芝加哥等地的肉制品企业采购战备肉。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价格低,为赚取利润,黑心企业将质量极低的牛肉运往当时作为双方战场的古巴。
在战场上,这些战备肉由于腐败变质或使用了过量的化学用品,导致大量士兵患上痢疾和食物中毒。再加上当时军营里疟疾和黄热病横行,这些“僵尸肉”让当时的美军遭到严重打击,最终患病死亡的美军人数是战死的两倍之多。这一事件被称为“美军牛肉丑闻”。此后,类似“僵尸肉”丑闻在各地上演。
如今,这些“僵尸肉”又闯过层层关卡,走私入境并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全国各地的宵夜摊、餐厅里,真是让人“细思恐极”啊。从入境到入口,需要横跨海关、工商、食药监、检疫等多个部门,按理说层层把关应是万无一失,结果九龙治水到头来却是无人负责,那说好的食品安全呢?
层层设防的制度如果均告失效,那么这种防范机制就是有问题的。我们建立了食品溯源体系,但这个体系却没有产生足够的激励和震慑作用,随便几个做假证的,就能突破和架空这层防线,岂不让消费者害怕?个别商家的良心败坏,不会影响到消费者对于市场和产品的根本信心,但如果监管形同虚设,那么这个信心的重塑将是非常艰难的。苏丹红、三聚氰胺、塑化剂等事件殷鉴不远,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坦言,2008年的婴幼儿奶粉事件是我们永远的心痛,“现在消费者纷纷直购、代购、网购进口奶粉,这是中国奶业人的耻辱”。
那面对“僵尸肉”的一路通关,许许多多针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机制,并未展现出应有的刚性和震慑力,从而爆发“集体性失效”,这是否更令人悲哀?
“僵尸肉”事件,最显见的教训,当然就是该确立更为严格的责任框架,来迫使执法者群体守住底线、恪尽职守。若无法充分约束执法者,所谓食品安全机制,完全可能起到事与愿违的效果。另外,“僵尸肉”之所以横行,还在于这个市场中相当多的个体商家,没有守住做人的良知底线,利欲熏心。要想国人皆做“知食分子”,恐不可能,但要避免其充当犯罪分子,道德教化为辅外,现阶段还需以施行重典为主。
商家敢卖“僵尸肉”,就在于风险小,收益高,无人管,逐步将风险放大,成为所谓的潜规则。以往国内对食品安全领域的执法模式,一般由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进行行政调查,相关违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后,再“扭捏”着将案子转移给司法机关。很多情况下行政执法机关以罚代刑为主,因为罚款的“用处”很多,倘若处罚的成本较高也就罢了,关键是又较低,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这让犯罪分子更加有恃无恐。
当道德底线轻而易举被唯利是图所击穿时,就必须从我们自身寻求改变了。倘若贩卖“僵尸肉”的当事人,所面临的不再是简单罚款了事,更有可能面临刑罚,这种刚性示范效应,想必是极好的。让“僵尸肉”摊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这才是我们共同努力追求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