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自由贸易协定涉及的货物贸易涵盖农水产品等17个领域。关税门槛的降低,为我国农产品和农业深加工产品扩大对韩出口带来契机,我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有望进一步扩大。2014年,我国对韩出口农产品达到48.6亿美元,今年预计会突破50亿美元。在中韩自贸协定下,我国水产品、蔬菜、水果和玉米、小麦、大米以及豆类等粮油作物的对韩出口规模会进一步扩大。
随着中韩自由贸易的不断深化,我国长期以来对韩出口农产品基本以原料为主的格局将会发生改变,深加工农产品出口规模将扩大。同时,我国消费者也可以在国内吃到具有韩国特色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就中韩自贸协定有关话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我国企业要发挥农业比较优势,加快对韩农产品出口。
李国祥表示,中韩自贸协定对我国农业总体上会产生比较多的积极影响。第一,我国农业参与国际分工步伐进一步加快,国内农业生产不仅需要考虑国内市场,还需要考虑国外市场,这会进一步促进我国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转型升级;第二,对韩国来说,我国农业存在着明显的比较优势,自贸协定框架下我国对韩出口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会进一步显现,农产品净出口规模可能迅速扩大;第三,由于韩国农产品市场价格相对较高,国内以韩国为目标市场的农产品生产的比较效益有望进一步提升,这有助于相关农产品生产者收入的提高,进而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第四,有助于扩大中韩农业合作,促进我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李国祥认为,中韩自贸协定生效后,我国农产品出口到韩国市场的机会增多,但是韩国对农产品质量要求非常严格,特别是韩国为了保护国内农业及其关联产业,可能会采用技术性贸易措施,人为加大我国农产品出口到韩国市场的难度、成本等。李国祥认为,我国涉农企业开拓韩国市场,一要深入开展韩国市场调研,了解韩国消费者对农产品消费的习惯与偏好,细分韩国农产品市场;二要熟悉并掌握韩国进出口边境管理规定及其措施;三要了解并掌握韩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四要加强出口企业之间的信息分享,发挥行业协会等方面的作用,避免国内农产品出口企业为了争夺韩国市场而出现相互压低价格等恶性竞争。
李国祥表示,企业走出去,还需要加快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严格农业生产过程中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在全球范围内配置人才资源,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政府相关部门还应加强公共服务工作,提供更多有效动态信息,及时提醒相关企业规避对韩农业贸易中的市场风险,帮助相关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同时,金融部门应积极探索为相关出口企业提供贷款和保险等金融服务。(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