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日前,韩国出台了堪称史上最严的两部食品农产品法律———《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简称《特别法》)和《农药肯定列表制度》(PLS),两部法规都制定了更加严苛的准入条件和口岸检验检疫标准,给我国输韩农产品企业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特别法》实施令及实施规则草案主要内容为对出口食品到韩国的海外制造企业建立登录制度,强化现场检查,并对进口企业及进口产品区分等级管理。同时,扩大进口食品的追溯管理,对健康功能食品及畜产品适用检查命令制度和教育命令制度,以此强化进口企业的责任。新规将农食产品进口程序划分为预审、通关、流通三个阶段进行全程监管,并首次授权KFDA对海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审批,将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由口岸延伸至生产源头。该法规进一步明确对韩国国内食品农产品生产者实施保护,使我国农产品的价格优势更难显现。此外,保鲜蔬菜在通关过程中除需要增加近万元人民币的检测费用外,通关周期将由3天增加到10天左右,变相限制了保鲜蔬菜的进口。
而《农药肯定列表制度》(PLS)在查验标准上,类似日本的做法,除韩国已经制定的7261条涵盖农作物使用的441种农药、人参使用的78种农药以及畜产品使用的83种农药的限量标准外,新法规对其他产品均按“一律标准”(即0.01ppm)进行管理,届时全球使用的大部分农药将均纳入查验范围。
韩国是我国农产品食品出口的重要目标市场,也是对农产品贸易实施高度保护的国家。从近年来韩国法规标准的实施变化来看,韩国农产品市场准入要求日益严格,安全限量指标不断趋严,监控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农产品输韩形势较为严峻。另一方面,从韩国扣留我国农产品的原因看,我国输韩农产品在药物残留、污染物、品质控制等方面有待加强和提高。综合两方面,客观上需要我国农产品输韩企业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加快技术设备改造步伐,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发达国家先进标准,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和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国际接轨,从源头抓起,把生产、加工和出口等主要环节全部纳入标准化控制,以减少因质量安全问题而被扣留的风险。同时要结合我国输韩农产品被扣留的具体情况,针对新鲜蔬菜和水产品重点加强农兽药残留控制,针对加工产品重点加强微生物等卫生指标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方面的控制。
(通讯员 朱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