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验检疫局昨日透露,鉴于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要求今后预包装食品中营养标签须包含“加糖”量化标示信息,即食品加入的糖在每日膳食中所占的百分量(%DV),深圳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早应对。
按照FDA的要求,食品中加入的糖所提供的能量,不应超过人体每日获取能量的10%。上述法规将于2015年10月13日结束评议,正式实施后,中国出口美国食品或面临“加糖”量不得超过每日获取能量10%等方面的规定。
深圳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深圳及国内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密切关注新规定的评议结果,评估出口美国的食品是否需要调整配方,及时采取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