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是河南省出口食品农产品的主要贸易国家之一。据统计,2015年1月至6月,对韩国出口食品类产品733批、5017.9万美元。韩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出台和《肯定列表制度》(PLS)的引入,将使进入韩国市场的食品类产品的要求更加严格,准入门槛更高,势必将对河南省食品农产品出口韩国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河南检验检疫局公路港办事处提前服务、积极作为,指导帮助企业采取措施,主动应对。
该办加强对出口企业的质量宏观管理和实施针对性风险监测,密切跟踪韩国食品安全新法规和农药残留限量新标准的最新进展,开展专题研究。加强新法规的宣传力度,随时发布相关动态信息,指导帮助企业按照良好操作规范,规范生产工艺和检验方式,实现从原材料到产品出口的全过程管理。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对韩出口注册,做好迎接考核工作。同时,依照韩国“海外优秀生产单位”注册标准,积极申报。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中韩自贸协定,享受贸易优惠便利,妥善处理贸易争端,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构建畅通的信息渠道,及时收集分析企业产品在出口韩国后遇到的出口产品通关、检验、市场反响等信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