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导读:2015年4月1日,日本开始实施新《食品标识法》(2013年法律第70号)。该《食品标识法》整合《JAS》法、《食品卫生法》、《健康增进法》中食品标识相关内容,统一规定食品标识相关整体内容,具体的食品标识规则通过内阁府政令《食品标识基准》(2015年3月20日公布)来进行了规定。为进一步深入了解日本新食品标识方法,我们日韩信息组将分5期对新法做介绍和浅析,欢迎各位朋友一起交流、探讨。
本文中将介绍新《食品标识基准》中的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转基因声称和食品保质期相关标识方法。
一、 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标识
一、 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标识
新食品标识法要求加工食品中的添加剂与原材料明显区分开标识,具体区分的方式有(1)原材料与添加剂用斜杠区分;(2)原材料与添加剂换行区分;(3)原材料与添加剂之间划横线区分;(4)原材料与添加剂专设栏区分等共四种,图一中给出了第一种和第四种区分方式的示例。
图1 原材料与添加剂区分实例
具体标识添加剂时,按照使用重量从高到低的顺序使用添加剂物质名称或物质名称和用途名并用标识。哪些特定添加剂使用简略名称;哪些特定添加剂需要并用用途名;同种类添加剂并用时如何标识等详细内容请参考消费者厅通知《关于食品标识》(2015年3月30日消食表第139号)的添加剂相关附表。
加工助剂、生产带入品和补充普通食品生产中丢失的营养成分而使用的营养强化剂豁免标识。
添加剂相关附表连接: http://www.caa.go.jp/foods/pdf/150914_tuchi3-betu1.pdf
二、 转基因声称
日本新食品标识法要求,转基因大豆、玉米、马铃薯、油菜籽、棉花籽、紫花苜蓿、甜菜、番木瓜(Papaya)等8种农产品和以上述8种转基因农产品为主要原材料的加工食品强制声称“转基因”,添加剂豁免转基因声称。主要原材料是指该加工食品所使用原材料中其量位于前3,同时其重量百分比占全重量的5%以上的原材料。
要求强制声称转基因的加工食品具体指利用普遍认可的最新的检测技术在完成品中可以检出转基因来源的DNA或蛋白质的33个品种,具体品种参照表1《要求声称转基因加工食品品种目录》。其中不包括酱油和植物油,因为生产过程中转基因来源DNA或蛋白质被分解、去除,最终产品中不能检出转基因成分,与非转基因农产品为原料生产的酱油、植物油质量上没有区别。但自愿声称“转基因”也可。
表1要求声称转基因加工食品品种目录
比较特殊的是以高油酸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大豆油等加工食品,要求强制声称“高油酸转基因”或“高油酸转基因混合品”。原因是即使最终产品中不能检出转基因成分,只要分析油酸等成分便可以辨别出与非转基因品种的质量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