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与欧盟委员会委员安德留凯伊提斯主持召开第十次中欧质检高层会议,双方就相互关心的食品安全议题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磋商,有力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在会议前后,还举办了中美欧三方食品安全合作高官会议、“一带一路”食品安全高层对话及欧盟体系检查研讨会。上述中欧合作系列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但解决了双方关注、促进了贸易平稳发展,提升了双边合作水平、丰富了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内涵;同时,也为完善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体系、在全球范围引领食品安全体制现代化潮流、构建国际共治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高层会议 力促中欧贸易稳定增长
在中欧食品安全及SPS高层会议上,双方就欧盟SPS一体化、肉类输华、贸易便利化等重要议题进行磋商,达成重要共识,取得积极成果。在成功实现中国贝类对欧出口历史性突破的同时,也有力促进了我国需要的资源性产品进口。通过双方密切合作,中欧食品贸易持续增长,2014年中欧食品进出口473.8万吨、货值144.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0.36%和5.16%。
高层对话 助力“一带一路”战略
白俄罗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国等国家,是“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支点和中欧陆路运输必经之地。各国食品过境运输生物安全的法律规定各不相同,对中欧食品过境运输构成瓶颈,导致目前中欧列车回程空载。针对这一问题,质检总局借中欧高层会议之机,全力动员上述4国高级官员来华,与中欧共同举行“4+2”高层对话,致力于打通亚欧“生物安全大通道”。会上,各方签署《“一带一路”食品安全合作联合声明》,一致同意建立合作关系、提供资源便利、构建欧亚食品安全共同体。
三方合作 引领全球食品安全体系现代化
当前处于全球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期,为应对严峻挑战,各国均致力于通过改革创新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美国已实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欧盟、中国也出台了食品安全新法。中美欧作为国际食品贸易的三巨头,在全球食品安全治理格局中的地位极为特殊。11月2日,质检总局发起中美欧三方食品安全合作高官会议,正式启动三方合作机制,共同向国际社会发出携手共促食品安全的信号、奏响国际共治的时代和音。三方一致同意持续开展合作并择机提升合作层级。对中方而言,此次活动也是主动争取国际话语权、引领全球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成功尝试。
借鉴经验 建立我国境外检查体系
赴境外对出口国实施食品安全体系检查是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措施,是向境外延伸监管链条的主要手段。各发达国家普遍非常重视境外检查,欧盟设立专门的检查机构——食品兽医办公室(FVO),每年实施200多次境外检查;美、日等国也有类似的制度。我国新《食品安全法》提出了同样的要求,但目前这方面工作刚起步,缺乏经费、经验和人才。11月5日,质检总局举办研讨会,邀请欧盟FVO官员为我检验检疫机构2800多人授课,也标志着我国赴外检查队伍正式成立,为我国建立赴外检查体系、全面实施境外检查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