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1月18日讯(记者 焦守广) 14日本报刚刚报道茌平一药店销售的两种保健食品中检出违禁成分,紧接着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对31种假冒保健食品的通告,聊城又有两家药店被曝光,所销售的多种假冒保健食品中同样含有“伟哥”等违禁成分。
通告显示,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组织保健食品监督检查中,查获31种假冒保健食品,并涉嫌违法添加药物成分。有标注虚假生产企业名称生产的,有假冒他人企业名称生产的,还有假冒他人产品名称生产的,在这些假冒产品中,均检测出违禁药物成分。
其中,在销售环节涉及聊城两家药店,分别是东昌府区齐鲁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二店和东昌府区康美葆春堂。其中齐鲁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二店销售的“降压100不凡牌银菊珍珠胶囊”检出硝苯地平,生产企业为北京福顺康科贸有限公司;康美葆春堂销售的“肾起点”、“九味参茸丸”、“蟲草鹿鞭丸”均检出西地那非,生产企业分别为吉林永辉生物技术公司、海南海口得意生物有限公司、西藏拉萨雪域神珠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上保健产品均标注的是虚假生产企业。
提到西地那非可能大家都不熟悉,它是另一个大家都耳熟能详的性保健药品——伟哥的重要成分。据了解,这类药物成分会导致一些心脏疾病患者发病。
根据规定,在食品、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成分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按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联合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上述涉嫌违法添加的假冒保健食品,深挖违法生产源头,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对不能提供假冒产品来源的经营者(含网络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各地查处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应进行全面自查,发现上述产品一律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并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继续销售的,将依法严惩。凡是企业或产品名称被冒用的合法企业,应立即发表声明,告知社会本企业产品生产、销售有关信息,公布电话供消费者咨询,并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发现上述产品后,应当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12331投诉举报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