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检署侦办日本福岛核灾5县市食品输台案,2日进行第二波侦结,认为“盛裕”等4家关系企业以及“励拓”、“上炀”、“太冠”等3家关系企业,进口的“正荣巧虎饼”等食品案部分,不知日商隐瞒食品产地、窜改产地标签,因此裁定将7名涉案负责人与业务经理不起诉。
今年6月,新北地检署首波侦结,认为励拓公司邓姓业务经理及身兼盛裕、昌盛、柏泓与三灿等4家关系企业的进口营业部卓姓经理,从日本核灾地区进口的“龟甲万酱油1L”等食品,以并柜夹带的方式,未依法报关,之后再窜改产地标签,将他们依伪造文书、诈欺等罪起诉。
2日进行第二波侦结,认为日商并没有告知输出的食品是来自于核灾区,而商品标签则是依照日商提供的日文标签翻译,再交由日商制作中文卷标,日文与中文卷标大致相符,没有登载不实,而“制造所固有记号”部分,日本现在无官方网站能查询,食药署在事前也不知“制造所固有记号”的意义,因此进口商只能相信日方,难认有隐匿企图,因此裁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