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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粮局检讨进一步放宽福岛食品进口限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2    来源:联合早报    浏览次数:397    评论:0
导读

农粮兽医局将研究欧盟的进口条例,检讨是否效仿欧盟做法,进一步放宽对日本福岛食品的进口限制。

     黄小芳 报道
 
    农粮兽医局将研究欧盟的进口条例,检讨是否效仿欧盟做法,进一步放宽对日本福岛食品的进口限制。
 
    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发生五年后,欧盟于近日放宽对日本食品的进口限制条例。
 
    日本农业部长森山裕上周末来本地出席新日建交50周年庆祝活动时,与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会面,并提出希望我国依据欧盟的新进口条例,放宽对福岛县食品的进口限制。
 
    农粮局受询时说,农粮局已针对森山裕的请求进行检讨,目前正在仔细研究欧盟的新进口条例。
 
    农粮局发言人说:“农粮局将以科学的方式审核福岛的食品安全,并以新加坡人的安全为优先考量。”
 
    2011年3月的日本大地震引发福岛核电站事故。事发后,来自日本灾区的福岛、茨城、枥木和群马的乳制品、蔬果、海鲜和肉类曾一度受辐射污染。
 
    为安全起见,农粮局开始对日本食品采取进口限制条例,并定期测试进口自日本的食品。该局近年来也定期对日本食品的进口限制条例进行检讨。
 
    欧盟在2014年3月放宽福岛食品的进口条例后,农粮局也在同年5月底取消对日本部分食品的进口限制。这包括来自福岛的农作食品和加工食品,如大米、蔬菜水果、牛奶和奶制品、肉类、绿茶和绿茶类产品。
 
    我国在2014年8月从福岛县运入第一批300公斤大米,在本地超市出售。根据日本媒体早前报道,新加坡是福岛核电站事故后,首批从福岛进口大米的国家之一。
 
    不过,源自福岛核电站20公里内及居民疏散区的食品,以及福岛的海鲜和森林野产依然不能进口。福岛县附近的茨城县、栃木县和群马县在出产食品时,也必须通过食品安全检验。
 
    农粮局指出,当局将继续密切观察从日本进口的食品,确保它们符合本地的食品安全标准。
 
关键词: 进口,食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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