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 | 实施前 | 实施后 | |
进 口 前 阶 段 | 生产企业登记管理 | ●加工食品和农产品没有“境外生产企业登记”相关要求; ●目前对畜产品(30个国家)和水产品(6个国家)进行提前登记制度。 | ●对韩国出口食品的所有境外生产企业强制要求提前登记。 ●未进行提前登记的,不受理进口申报 ●畜产品包括灭菌加工品,需要进行进口卫生评价;同时“境外作业场所”也要求提前登记。 |
实地检查 | ●对加工食品及农产品实施任意的实地检查,出口国或出口企业拒绝接受检查时没有对应措施。 ●目前畜产品和水产品进行实地检查中。 | ●对所有 “境外生产企业”实施实地检查;其范围扩大到所有食品。 ●拒绝实地检查的或根据实地检查结果可停止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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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关 阶 段 管 理 | 生产企业分级管理 | ●未对境外生产企业进行卫生管理水平分析,有不合格情况发生时进行检查。 ●只对检出危害物质的生产企业进行精密检查。 | ●根据境外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水平,分为3个等级,区分管理。 登记情报、以往的不良记录及实地检查结果为基础分为优秀、一般、特别管理3个等级,将检查力度集中到特别管理企业中。 |
集中检查问题产品 | ●不考虑产品特性、生产环境,以规格基准为中心进行检查。 | ●考虑新危害物质的出现、国外各国家发生的食品事故等危害因素,将产品分为一般、注意、集中管理3个等级区分管理。将检查力量集中到集中管理产品上。 | |
流 通 阶 段 | 追溯管理 | ●对食品、健康食品逐步实施当中 | ●对食品、健康食品、畜产品(调制乳类),从进口到销售,分阶段适用追溯制度。 |
流通管理 | ●对流通中的进口食品没有单独的采集、检查计划。 ●每年所进行的所有流通食品的采集、检查中进口食品比率占为5~10% 。 | ●确立和实施流通管理计划,每年制定流通管理计划,进行有体系的事后管理。 ●利用集中监督、抽检系统进行采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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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为了更好地把关FTA的签订而猛增的进口食品安全,将于2月4日开始实施《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通过该法律根本上改变了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该法律对进口食品分为3个阶段管理:第一为进口前阶段,实际访问境外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拒绝检查和安全管理有问题的,将采取立即停止进口或要求改正或采取积极预防等措施。还对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实施提前向KFDA登记制度,并通过KFDA的网络系统对登记企业进行管理。
第二为通关阶段,为了加强通关过程安全管理,综合分析不合格记录及国内外情报,将进口商和进口食品分为3个等级,重点管理危害风险高的进口食品和进口商。同时为了从根源上阻止有危害可能性的海外直购食品流入国内,对通过网络从海外直购食品行业要求进行营业登记,以便确认到危害物等风险情报时进行精密检查,以此杜绝安全管理死角的存在。
第3为进口后流通阶段,建立流通管理计划,系统管理流通中的进口食品。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实施前后的详细比较,参照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