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2月2日讯(YMG记者 郭超 通讯员 李大航 宋学治)近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网站发布公告,就制定《进口水产品检查相关规定》征求意见,新规定是根据韩国即将实施的《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制定,内容涵盖了进口水产品各类检查标准、进口申报及检测方法、确认产品名称及重量的标准和方法等。新规将对我国输韩水产品贸易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新规定在原有精密检查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入境检查结果和食品危害信息,随时增加紧急精密检查计划。如果出现人为注水、金属异物、色素添加剂或一氧化碳不合格等情况,同一进口商进口的同种产品,自第二天起6个月内批批进行随机项目抽样检查。同时新规增加了对鲜活水产品及大宗冷冻水产品重量确认的要求,加强了对进境水产品数重量的检查,每批输韩货物需要到指定机构进行重量确认。并且明确要求对进口数重量确认有困难的活水产品或申报量大的冷冻产品,须由韩国检量机关签发计量证明,或取得相关机构或海关确认的证明书来确认数重量。
“韩国与我国相邻,因运输便利,生活习惯相近,烟台辖区对韩水产出口一直保有较高比例。”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一名负责人说道,韩国是烟台出口水产品第三大目的地,仅次于日本、欧盟。2015年,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企业输韩水产品2.3万吨、8300多万美元。
此次出台水产品检查新规,将进一步提高我水产品输韩门槛。据测算,单批冷冻水产品实行精密检查将额外增加通关费用约人民币3200元,随着检查项目的增多,通关费用将更高。同时增加问题检出的风险。
对此,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各水产出口企业:加强对韩国相关法规体系及变化情况的跟踪研究,特别是密切关注该法规的实施进展,及时研究制定有关应对措施,力争将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