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FiS 3月16日报道:美国商业部国际贸易管理局表示,经过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的第十次行政复议(POR10),美国政府初步裁定增加反倾销关税,其中,针对51家越南暖水虾出口企业,Minh Phu公司和Stapimex公司对美国出口虾类产品价值远低于普通正常价值,因此属于强制应诉企业,剩余49家公司属于自愿应诉企业,其反倾销关税初步裁定为3.56%,是POR9行政复议时反倾销关税0.91%的三倍。其余向美国出口虾类产品的越南企业在此次POR10的行政复议中既不属于强制应诉企业,也不属于自愿应诉企业,初步裁定反倾销关税为25.76%。
对此,越南出口贸易专家认为,高税率对越南虾出口商造成很大困扰,特别是随着泰国虾出口贸易对美出口回暖,其反倾销关税平均值仅为1.35%,大幅降低越南虾出口竞争力。
越南水产出口及生产商协会则认为,美国只是释放初步裁定结果,越南出口商应以7月份最终评定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