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2016年6月5日上午,珠海检验检疫局九洲办事处旅检科工作人员从一名来自美国的旅客行李中截获一批美国冰鲜大鲍鱼,共计10个、重达11.07公斤,截获数量和重量之多在九洲口岸尚属首次。
据悉,该旅客携带水生动物产品入境时既未主动申报,也不能提供有效的检疫审批证明。工作人员在截获该批鲍鱼后,向旅客详细解释了水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具体法律条文,并按有关规定令该旅客在规定期限内办理退回手续。
根据《动植物检疫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出入境人员携带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水生动物产品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回国的广大旅客要严守检验检疫法规,了解有关检验检疫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共同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