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该法案开展辩论期间,参议员patrickleahy对其进行了抨击,认为它是“一项提案引发的闹剧”。leahy表示,“该法案支持者的行动是如此迅速,以至于没有通过国会委员会程序,也没有辩论或修改过程。因此,我们无法确保法案中的言辞确切反映了他们所说的内容。现在只能把他们的话当真。”
不过,支持此项法案的参议员joedonnelly认为,这是一项合理的举措。“它提供了公平、客观的信息,不用让绝对安全的食品蒙上污名。”donnelly介绍说,“经过数月讨论,我们发现了一项合理的提案,能以负责任的方式将正确的信息带到我们的家里和杂货店中。”
此次立法将阻止各州颁布强制性的标记法律,并要求食品厂商利用3种不同标记之一,向消费者告知产品中存在gmo。生产商可提供包括一种表示gmo存在的美国农业部(usda)标志在内的标签,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打印标签,或者添加同成分信息连接起来、可供扫描仪及智能手机读取的二维码,从而达到遵守这一规定的目的。小型企业还可以选择在包装上印有电话号码或网址,以指导消费者获取额外信息。usda有两年时间决定哪些产品需要标记。(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