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目前珠海口岸未受理过日本水产品的检疫审批,正规渠道未进口过日本核辐射区的海鲜产品。据统计,今年以来经珠海口岸进口水产品共计284吨,货值84万美元,主要来自新西兰、乌拉圭及阿根廷等国家。
2011年日本“3?11”大地震导致核泄漏,日本福岛附近海域所产海鲜受到核辐射的污染,之后几乎所有国家都禁止进口产自该地区的海鲜。为了确保日本输华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发布44号公告,明确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山形县、新泻县、长野县、山梨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共12个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从日本进口水产品应事先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在《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产地”栏中应注明水产品原料养殖地区所在县名称或捕捞区域及其联合国粮农组织渔区编号,在“运输路线”栏中应注明加工厂地址及产品运输路线,日本境内运输的,须注明途经县名,经海运的,须注明启运港口;进口日本其他地区生产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报检时应提供日本政府出具的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的证明、原产地证明;检验检疫机构要对进口的食品、食用农产品及饲料进行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口。
走私海鲜未经国家正规检验检疫,存在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进口食品时请选购正规渠道进口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