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9日,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FSMA)首个配套法规,21CFR Part 117《食品企业现行良好操作规范和危害分析及基于风险的预防性控制措施》(简称“117法规”)的合规过渡期结束,并将正式生效。根据法规要求,被定义为“普通食品生产企业”的输美食品企业必须全面符合117法规要求,这将对相关企业及其产品输美产生重大影响。
117法规是FSMA其他配套法规的核心和基础,其包括GMP、HACCP等7个章节,除对需要注册食品企业的危害分析和基于风险的预防控制措施(HACCP)做出新规定外,也更新和补充了原来的良好操作规范(GMP)法规。新法规正式生效后,企业除需符合GMP要求外,还新增HACCP要求,实质上扩大了强制性范围,突破了原来水产品、果汁、低酸罐头等特定产品的限制,延伸至所有需要向美国FDA注册的食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美国是江苏出口食品的重要目的国。据统计,2016年1-8月,江苏出口美国食品共计4200余批,货值高达2.3亿美元,种类覆盖粮食制品、蔬菜水果制品、糕点饼干、罐头等多种食品。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输美食品企业:高度关注本月生效的美国117法规,认真学习了解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比对发现差距,确认改进及调整方向,对企业硬件进行必要的改造,进一步修订升级食品安全计划和食品防护计划,尽快建立符合新法规要求的食品安全和食品防护体系,确保输美食品的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