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存在补贴,国内干米酒糟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自9月30日起,采用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美国的干玉米酒糟产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2016年1月12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补贴和补贴金额、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干玉米酒糟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存在补贴,国内干米酒糟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干玉米酒糟产品采取临时反补贴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9月30日起,采用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的形式对原产于美国的干玉米酒糟产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
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的干玉米酒糟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确定的各公司的从价补贴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从价计征,计征公式为: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金额=海关完税价格×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乘以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作为计税价格从价计征,计征公式为:进口环节增值税保证金=海关完税价格×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进口经营者进口上述产品时可按下列公式一并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海关完税价格×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