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日本厚生劳动生发表告示(生食发 0926第3号)制定了食品添加剂亚硒酸钠和天门冬酰胺酶的使用限量。
具体内容如下:
1.新制定亚硒酸钠的允许使用对象及使用限量:亚硒酸钠允许使用于调制粉乳及母乳代用品中,每100kcal母乳代用品中,以硒计应低于5.5μg。但厚生劳动生大臣特别认可的调制粉乳不受此限。
2.关于亚硒酸钠和天门冬酰胺酶,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3.上述告示内容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文链接:http://www.mhlw.go.jp/file/06-Seisakujouhou-11130500-Shokuhinanzenbu/000013780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