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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碎牛肉产品的记录保持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647    评论:0
导读

9月22日,美国发布G/SPS/N/USA/2893和G/SPS/N/USA/2892号通报,修订碎生牛肉产品的官方机构和零售商店保存的记录的规定,该通报评议期为60日。

   9月22日,美国发布G/SPS/N/USA/2893和G/SPS/N/USA/2892号通报,修订碎生牛肉产品的官方机构和零售商店保存的记录的规定,该通报评议期为60日。具体内容为:美国食品安全检验局(FSIS)修订牛肉记录的规定,要求所有官方机构和零售商店出售的碎生牛肉产品都应保存以下记录:
 
  1. 每批生牛肉产品的具体数量,并有材料证明;
 
  2. 产品总的批号和生产日期;
 
  3. 所有加工材料的名称,包括牛肉产品的各个成分,以及任何从一个生产批次使用到下一个生产批次的材料;
 
  4. 每一小批生牛肉的具体的生产日期和加工时间;
 
  5. 加工设备及相关食品接触表面的清洁和消毒的日期和时间。
 
关键词: 牛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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