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欧盟委员会2016年4月6日发布的G/SPS/N/EU/163通报,对EC396/2005法规的附件II、III和V关于苯草醚(aclonifen)、溴氰菊酯(deltamethrin)、氟啶胺(fluazinam)、灭多威(methomyl)、磺草酮(sulcotrione)和硫双威(thiodicarb)残留限量标准进行修订,已于10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的(EU)2016/1822号法规采纳,(EU)2016/1822号法规将于2016年11月7日开始实施。部分限量见下表:
原文链接:http://spsims.wto.org/web/pages/edition/notification/Modification.aspx?ID=342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