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了新型食品和传统食品的指南文件,以保证来自第三国的上述两类食品在欧洲市场销售前的安全性。
该新指南详细说明了申请者为了风险评估需要提供的信息种类,并且明确了在EFSA评估新型或传统食品安全性前如何提供有关信息。新型食品申请需要提供描述产品的数据,包括成份、营养、毒性和过敏特性以及和加工过程有关的内容。对来自欧盟国家外的传统食品,申请者需要提供该食品在欧盟外1个以上国家至少25年安全使用的证据。EFSA和欧盟成员国将同时对这些证据进行评估。
据悉,2015年11月欧盟出台关于新型食品的新规,该规定将于2018年1月生效。新规明确要求集中统一评估和批准。欧盟的风险管理部门有权批准在欧洲市场销售的新型食品,或者要求EFSA进行科学风险评估以确认其安全性。新型食品是指1997年5月前欧洲民众未大量消费的食品,包括使用新原料、新技术、新成份制作的食品。
检验检疫机构提醒相关食品生产企业:欧盟对于第三国进口食品的标准要求日趋严格,应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及时留意欧盟相关标准要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和出口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