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政府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但食品事故还是时而发生。如果发生食品事故,为保护消费者安全和防止危害扩大,企业不得不召回问题食品。
日本也不例外,日本近几年每年的食品召回件数约为1000件左右。即2016年1月到10月底所召回食品事故件数为903件,2015年同期食品召回件数为881件。
日本的食品召回大体上分两大类:即根据法令行政机关命令企业所进行的强制性召回和企业自行主动进行的自主召回。目前自主召回明显多于强制召回,起因多半是消费者的投诉,有些消费者直接打电话到各食品企业的消费者窗口,还有些情况是中间商或销售商转述消费者的投诉,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是消费者向保健所等行政机关直接进行投诉。
日本企业收到此类投诉之后根据投诉的内容和事故原因,首先要判定是否造成消费者健康危害,同时还要判定是否违反了食品相关法令或条例。企业自己不能判定时,迅速向所管辖的保健所报告,得到是否召回的明确指导。在食品召回过程中,除了明显违反法令情况外,决定自主召回的主体是企业。那么日本企业决定自主召回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其一是可能造成健康危害的程度;其二是有没有可能违反相关法令;其三是根据商品的异常程度来评估事态扩大范围;其四是企业品牌形象等社会影响。综合评估这四项要素企业也可以选择放弃自主召回,但目前的倾向是即使轻微的食品事故,企业也进行自主召回,比如印刷漏洞、包装纸轻微剥离等不可能造成健康危害的事故,企业也选择自主召回。其原因是判定是否召回中的第四个要素“社会影响”,现代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非常高,加上各类社交媒体的兴起事故情报很容易扩散,为了保护企业形象企业召回意识非常高。过度的食品召回产生不必要的成本和造成食品废弃,日本公益社会法人《日本消费者生活顾问协会(NACS)》提倡“有没有可能造成消费者健康危害”为召回的优先判定依据。
日本企业进行食品召回的有效步骤有哪些呢?首先迅速联系中间商或销售商收回未出库商品和落实给购买者返还现金收回问题商品措施。其次是相关信息的告知,通过记者招待会、新闻媒体刊登广告、店铺宣传单等利用各种渠道广而告之召回的信息。发布信息应明确事实关系,如谁制造的什么产品因什么原因对什么样的人群有可能造成什么样的危害等。还要明确具体措施,如问题商品如何返还、货款退还截止日期等。不管哪一种渠道所需费用和情报的传递效果等都有所长所短。
食品召回终止日期,日本东京都自主召回报告制度上有“特定企业将从所掌握的交货商处收回问题产品,确认聚集到指定地点的时间”的规定,但日本企业一般将食品的保质期作为终止召回的大体期限。因此召回期限短者则1周,长则为1年左右。
那么在日本食品召回产生哪些费用呢?一次召回费用总额有多少呢?召回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电话、快递等邮寄费及通信费;食品事故调查费用;召回信息刊登费用;召回商品的再生产费或代替品的生产原价;召回商品的保管及废弃费用等。其中与召回本身所需费用相比,信息刊登费等附加费用更高的情况比比皆是。比如2行10厘米的广告刊登在全日本发行报纸上广告费400万日元起步,刊登到地方性报纸上为40万~60万日元左右。因此中小企业一次召回费用需要数十万日元~数千万日元;而大企业则需要花费数十万到数千万甚至数亿日元。
对食品企业来说,食品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大的,而且召回决定越延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越大。如果被媒体报道成延迟事故信息的发布、相关说明不明确、措施不诚实的话,企业形象被损毁,失信于消费者,其经济损失也会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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