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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提醒关注:日本拟重新定义啤酒来改善混乱的征税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2    来源:中国日报网    浏览次数:624    评论:0
导读

12月9日,据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消息,日本政府拟于2017年的纳税制度改革大纲中重新定义啤酒的概念,并于2018年开始正式实施。

  12月9日,据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消息,日本政府拟于2017年的纳税制度改革大纲中重新定义啤酒的概念,并于2018年开始正式实施。
 
  据悉,日本现行《啤酒法》中规定啤酒中麦芽含量应为67%以上,日本政府拟将其比率下调为50%,并允许添加果实(包括果肉和果皮)、香辛料(包括香菜及橙皮等)等调味。
 
  目前,日本啤酒类分3种类征税,分别为以350毫升灌装计啤酒为77日元;发泡酒为47日元;第三类啤酒为28日元。然而,“卡夫啤酒”或进口啤酒等味道独特的啤酒中,有些因麦芽含量不足67%或添加规定原料以外的原材料而只能标注“发泡酒”销售,而按照规定只要麦芽含量超过50%就得按照啤酒征税。由此,出现了标注着“发泡酒”而按照啤酒征税的不合理情况。日本政府认为修改啤酒定义能改善这种不合理情况,而且日本发泡酒的麦芽平均含量为25%左右,不会受定义修改的影响。
 
  此外,日本政府还计划分几步统一啤酒类产品的税率:到2020年将小幅度降低啤酒的税率,同时小幅度增高发泡酒和第三类啤酒的税率;截止到2023年10月废除第三类啤酒的区分,将发泡酒和第三类啤酒的税率统一;截止到2026年10月将目前3个分类的税率全部统一为每瓶55日元。
 
  检验检疫提醒有关出口企业,应积极关注日方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情况,并及时作好对应调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关键词: 啤酒,检验检疫,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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