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日本财务省正式宣布重新调整“特惠关税”制度的对象国,按照新标准将中国、墨西哥、巴西、泰国、马来西亚等5个国家从发展中国家关税减免名单中剔除。这是继2014年欧盟普惠制“毕业”后,又一个普惠制给惠国将中国剔除出受惠国行列。
据统计,2016年1月至11月,仅河北廊坊检验检疫局签发日本普惠制产地证就达407份,涉及货物金额约1620万美元。按货物持普惠制证书平均享受5%关税减免计算,中国作为普惠制国家“毕业”后,廊坊企业将增加81万美元关税成本。
对此,有关人事建议,相关出口企业要密切关注日本普惠制取消的影响,采用市场多元化策略,积极开拓新兴市场,避免因政策调整造成的利益受损、客户流失。
一是出口企业可以开拓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其他发达国家的市场,如挪威、乌克兰、俄罗斯等,继续享受普惠制优惠。
二是有条件的企业可充分利用普惠制原产地规则,实施“走出去”战略,考虑在继续享受普惠制待遇的老挝、柬埔寨、缅甸等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投资建厂。将工业生产转移到其他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将原料和零部件出口至上述国家进行深加工后再出口到欧盟和其他普惠制给惠国。既能够扩大我国出口,也能间接享受到欧盟普惠制带来的利益。我国已“毕业”产品的生产企业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开拓更广阔的销售市场。
三建议企业充分利用自贸区的低关税,将产品出口到与我国建有自贸区的国家和地区。目前,我国已签署自贸协定13个,涉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分别是中国与东盟、新加坡、巴基斯坦、新西兰、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士、澳大利亚和韩国等的自贸协定,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中国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此外,我国还加入了亚太贸易协议(涉及中国、韩国、印度、孟加拉国、老挝和斯里兰卡)。取得中国原产地资格的产品在进入上述国家和地区时均可以享受关税减免,甚至是零关税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