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自韩国进口的调味酱实施检验过程中,检出二氧化硫含量为91.2mg/kg,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的调味酱中二氧化硫残留限量为50mg/kg的要求。该批货物共计1220千克、货值2203.32美元,青岛检验检疫局依法向企业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对该批调味料实施监督销毁处理。
据了解,二氧化硫在调味酱中被用作一种食品添加剂,能有效抑制食品加工过程中的非酶褐变,也可作为防腐剂,抑制霉菌和细菌的生长。人体摄入过多的二氧化硫会出现头晕、呕吐和腹泻等现象,对胃肠、肝脏均有损害。
检验检疫部门建议进口商,在进口该类产品时,要充分了解产品的加工工艺及所使用的辅料添加剂,及时与检验检疫部门沟通,确保产品品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