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G/SPS/N/EU/177通报,修订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条例(EU)No1334/2008食用香料香精法规,本修正案涉及修改措施附件中所述的20种食用香料的使用条件;第1334/2008号条例中关于规定食品用香料最大使用量为15g的规定也适用于这些适用香料,因为所有食品中的食用香料都必须遵守该规定;过渡措施将适用于通往欧洲联盟的产品,将在公布之后20天之后生效。具体食用香料清单和修订内容见:
http://spsims.wto.org/web/pages/edition/notification/Regular.aspx?ID=345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