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糠醇(Furfuryl Alcohol)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7年1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上述涉案产品启动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审查若取消对华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是否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提交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最晚于2017年2月2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17年3月17日前就本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1994年6月27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南非和泰国的糠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4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糠醇作出反倾销初裁;1995年5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糠醇作出反倾销终裁;1995年6月21日,美国发布对中国的糖醇反倾销税征税令;2001年5月4日,继对华糖醇作出肯定性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第一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令;2006年10月6日,继对华糖醇作出肯定性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第二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令;2012年2月16日,继对华糖醇作出肯定性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后,美国第三次延长对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征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