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据《食品安全新闻》消息,由美国两党议员共同提出“2017食品安全保障暨国家安全保障法”要求,今后外资收购美国食品及农业企业必须经过美国国外投资委员会(CFIUS)批准,美国农业部负责人、卫生部(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人要参与审批外资并购。
议案提出:保护美国食品体系整体性、安全性、灵活性是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一个核心。同时,议案还制订了有关国外投资美国农业食品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foodsafetynews.com/2017/03/security-bill-calls-for-ag-and-food-seats-on-foreign-investment-panel/#.WMtDWGBJmp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