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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佛罗里达州允许使用大葡萄酒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4-25    来源:中外葡萄与葡萄酒    浏览次数:210    评论:0
导读

美国佛罗里达州州长Brandes提出了一项法律修正案,该修正案取消了对葡萄酒瓶大小的限制,允许销售者使用任何尺寸的葡萄酒瓶。

  佛罗里达州州长Sen. Jeff Brandes将颁布最新法律修正案,巴比伦王瓶(Nebuchadnezzar)将可以在佛罗里达州使用——这里的Nebuchadnezzar指的是一种葡萄酒瓶,而不是古巴比伦的国王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nezzar)。
  目前的法律规定,销售“单个容器1加仑以上”的葡萄酒是违反规定的,通常使用标准酒瓶,容量为750mL,相当于五分之一加仑。
 
  上周,州长Brandes提出了一项法律修正案(SB 388),该修正案取消了对葡萄酒瓶大小的限制。该法案将允许销售者使用任何尺寸的葡萄酒瓶,包括可以盛装15L葡萄酒或者说标准酒瓶20倍的巴比伦王瓶;甚至允许使用50L的超大型葡萄酒瓶“君主瓶(Sovereign)”,其容量是标准酒瓶的67倍。
 
  此前的法律规定,如果用餐者要把剩余的葡萄酒带回家,必须吃掉所点的全部食物,包括沙拉或者蔬菜、主菜、饮料和面包,这项规定也将废除。
 
关键词: 葡萄酒,修正,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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