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16周以下婴儿食品中所含物质的风险评估指南,根据欧盟委员会对EFSA的要求,EFSA科学委员会(SC)为16周以下婴儿食用的食品所含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在制定本指南的方法中,EFSA科学委员会考虑了以下因素:
1.基于婴儿配方奶粉的唯一来源的营养评估;
2.人类器官发育知识;
3.通过标准毒理学试验确定的物质的总体毒理学特征
4.所用新生儿实验动物模型对婴儿的相关性。EFSA科学委员会(SC)提出了一种决策树方法,确定了对16周以下婴儿的食品中存在的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检测方法,以及具体风险评估方法和确定该种物质是否可用于婴儿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