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据韩媒报道,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进口水产品检验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告示,并于21日正式实施,其主要内容如下:
a.调整兽药检验的进口水产品种类,由当前的76种(鱼类61种,甲壳类15种)扩大至86种(鱼类68种,甲壳类18种);
b.对于未签署卫生协议国家的境外生产企业将强化管理,其进口水产品精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企业的相同产品自收到不合格判定之日起,将被进行10次随机抽检(对于签署卫生协议的国家将进行5次随机抽检);
c.增加放射性监测相关规定。对于无核试验、核事故相关信息的国家,将按国别每半年对首次进口申报的产品进行放射性监测检查。
d.为杜绝冰衣过厚、欺瞒重量的不良水产品进口流通,统一了冷冻水产品净含量检验结果表的格式;
e.简化出口水产品进口流程,韩国国民不直接食用、企业为出口进口的水产品,进口申报时韩文标签事项等部分文件可免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