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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邮路口岸首次截获芦荟植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浏览次数:209    评论:0
导读

6月27日,温州邮检办工作人员从一个来自日本的包裹中截获5珠芦荟鲜活植物,因收件人未提供相关检疫审批材料,工作人员依法予以截留。这是温州邮路口岸首次截获芦荟植株。

   
  6月27日,温州邮检办工作人员从一个来自日本的包裹中截获5珠芦荟鲜活植物,因收件人未提供相关检疫审批材料,工作人员依法予以截留。这是温州邮路口岸首次截获芦荟植株。
 
  据悉,该包裹的申报名栏有明显的涂改痕迹,并最终申报为“工艺品”,经仔细辨认原来申报名为“多肉植物”,工作人员推断收寄件人存在恶意虚假申报行为,企图逃避检疫监管蒙混过关。
 
  非法进境的植物未经检疫处理,可能夹带杂草种子及病虫害,一旦扩散可能会给国内农林业生产和生态构成重大威胁,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严禁携带、邮寄进境。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进境邮寄物收寄件人监督管理,增强收寄件人守法自律、诚实守信意识,浙江检验检疫局于2016年12月份下发了《浙江检验检疫局进境邮寄物失信收寄件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违法邮寄活体动物进境2次以上、违法禁止进境物3次以上且申报名与实际内容不符的等九种行为将列入失信收寄件人名单,被列入失信收寄件人名单管理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约谈批评教育、通报地方征信系统等六种管理措施。
 
  检验检疫部门也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请多关注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不要随意邮寄国家明确规定的禁止进境物,保障国门生物安全的同时也切实维护自己利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关键词: 芦荟,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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