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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报:味精吃太多会伤身?欧盟有新观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215    评论:0
导读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2017年7月,欧盟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EFSA)发布最新评估报告,将谷胺酸及谷胺酸盐安全摄入量调整为每公斤体重30毫克,即60公斤重的成年人一天不超过1.8克,并建议欧盟管理部门修订添加量限制。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2017年7月,欧盟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EFSA)发布最新评估报告,将谷胺酸及谷胺酸盐安全摄入量调整为每公斤体重30毫克,即60公斤重的成年人一天不超过1.8克,并建议欧盟管理部门修订添加量限制。
 
  谷胺酸钠俗称味精,应用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一个成年人平均每天从富蛋白质食物中吸收的谷胺酸量大约是13克,而从味精摄入的则约有0.5克,以这个角度来说,味精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其实不足为虑。
 
  最初味精是日本人从海带中提取的,后来则利用短杆菌发酵糖蜜获取的方式来取得谷胺酸,科学证据显示,人工生产的谷胺酸钠和天然的谷胺酸钠在代谢和生理上也并没有区别,美国食品药品管理署(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便一直以来都将味精列为“安全无副作用(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GRAS)”的等级;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The 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JECFA)也于1987年评估谷胺酸及其盐类的安全性后,将安全摄入量定为“无需限制”,2004年JECFA做再次评估,仍维持这个无需限制的决定。
 
  此外,针对味精的急毒性、亚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生殖发育毒性或遗传毒性的研究不计其数,目前尚无明确的副作用被发现,但味精的安全性却还是因为口渴、头痛等症状而不断被挑战。食品添加量上,在欧盟则有上限每公斤食物10克的规定,调味品中的添加量则不会限制。
 
  由上可知,多年来味精虽屡受质疑,但其安全性从未受到实质性挑战,直到最近欧盟提出了新的观点。在一项神经发育毒性的研究中发现谷胺酸钠对大白鼠造成了负面效应,临界剂量是每公斤体重3.2克,根据这项研究的结果,EFSA以100倍作为安全系数为谷胺酸及其盐类制定了新的安全摄入量,即人类每公斤体重30毫克,相当于60公斤重的成年人每天摄入上限是1.8克。
 
  欧盟表示,因为目前有些消费者的摄入量明显偏高了,尤其儿童和青少年族群,虽然未来是否会改变味精添加量的管理政策还是未知数,但食品相关行业将会如何因应,无疑会产生后续发酵。
 
  尤其是味精用量较大的食品类别,比如火腿、调理食品、浓汤块、酱油、泡面调味粉包等食品。
 
  虽然欧盟的新观点对味精的安全摄入量提出了更严谨的界线,但这还是不能代表过往所说的吃了味精会头痛、口干等症状终于被证实,恰恰相反,这些说法仍旧无法藉科学依据被证实,这点可别被混淆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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