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第2018-190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随着家用便利食品的快速增长,消费者对提供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信息的需求在不断增加,营养标示食品的范围也在扩大,但因食品生产加工使用的原料栽培地、收获期等差异,即使是同一产品营养成分含量也会存在差异。
另外,像盒饭等多种类型混合的产品,或因反式脂肪、饱和脂肪、胆固醇等微量元素的营养成分含量偏差较大,现实中很难遵守营养成分允许误差的规定。
以公认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依据标示营养成分值时,实际测定值即使超出规定的范围不视为超出允许误差。标示公认检测机构事先确认的营养成分值,可提高消费者对营养成分标示制的可信度。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2018年5月30日。